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竞争性谈判文件
我院二个院区(京九院区、永昌院区)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我院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的分布、种类、数量以及建筑面积等信息的一切数据以现场勘查为准,报价单位应以现场勘查为报价依据。
一、项目控制价:人民币4万元
二、维保期限:1年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参加本项目的报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使用合同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等。
4.在江西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
5.特别声明: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在其他单位注册的项目经理以任何形式在本项目担当项目经理、不允许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
6.采取资格后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现场备查。后审文件需单独封装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四、维护保养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
2.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3.消火栓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4.气体灭火系统;
5.消防系统中的各种探测器、模块的维护保养;
6.消防主机到探测器、手报、模块管线的维修检查;
7.暖通及消防排烟管道防火阀、排烟阀的维修、检查、保养;
8.消防排烟风机、补风机、正压送风机及其管道的维修、检查、保养;
9.消防设施范围内报警联动系统的定期检测和检修,故障以及隐患的处理、排除,系统故障以及易损设备的维护、修理、更换。(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含消防电源、消防系统联动控制等测试);
10.防火卷帘及其他防火隔烟设施的维修、检查、保养;
11.其他消防设施(应急灯、指示牌、灭火器等)的维修、更换。
五、服务质量要求
1.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维护质量必须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3.要求维保单位每次维保必须确保不少于2名相关技术人员,并负责日常维护工作,驻场人员至少必须持有中级消防证书,若遇紧急情况需要调派人员抢修或检测应增调人员并于1小时内赶往现场。
4.提供详细的月检、季检及年度试验报告,以方便甲方备案。并出具经当地消防部门确认合格的年检报告。(维保期内如发生消防部门出具的罚款,如在维保范围内产生,由维保单位承担)。
5.对消防设施组件的外观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对存在破损、变形、锈蚀、渗漏等情况的,及时采取修理、更换、除锈等措施恢复正常。
6.对消防设施线路、管道、阀门及控制阀门的铅封、锁链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破损、松动、锈蚀、渗漏等情况的,及时采取补漏、紧固、除锈、刷漆、润滑、更换等措施恢复正常。
7.对消防设施各类标识进行检查,对存在破损、不齐全等情况的,及时进行更换和补齐。
8.对火灾探测器,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清洗或更换。
9.每月一次定期对消防系统各项技术参数、设备完好率检测,(每月报警设备探测及联动部件测试率为25%,一年内全部测试完成,并做好测试记录)出具检测报告,分析运行情况,发现并及时排除故障隐患,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维修。确保各部分设备各项功能良好、正常运行。
10.向院方有关操作使用人员提供培训和使用指导。
11.遇五一、十一、春节及各重大日子,迎接各类安全检查和院方的重大活动期间,应提前派工程师对系统进行巡检,以确保设备能正常工作。
12.维保过程中,涉及更换材料,承担在日常维护保养中发生的单价在250元(含)以内的低值易耗品(不含灭火器、灭火器箱、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消火栓及消火栓内设施),单价超过250元的材料费用经我院审核确认后由院方承担,维保公司提供的维修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消防法规规定质量要求,须提供相应产品质量保证书,设备或配件维修更换需征得院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损坏件应交由院方并接受查验,新增(换)设备配件免费质保至少1年。(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更换清单见附件)
13.若院方发现维保服务不到位,导致隐患未及时发现的情况,予以考核扣款。
六、报价文件说明
(一)报名文件组成
1.报名文件须由报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授权书。
3.报名材料必须胶装密封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二)技术文件组成
主要包括公司综合实力介绍以及以下内容:
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提供江西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信息。
2.维保业绩证明材料。2018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规模维保合同。
3.企业规范和信誉证明材料。企业规范,获得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合同单位评价满意度。
4.维保服务方案。包括维保方案、维修质量保证、巡检方案、建立台账等。服务理念、项目经理、人员配备、针对性服务措施等具体方案,包括响应、巡检、维修、维护、检测、台账等,质量、价格保证,工作计划、工作量等。
5.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服务经历, 2018年1月1日以来服务经历(1年以上);服务评价,年度满意率。
6.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对人员保障、服从管理、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等实质性承诺,有与考核、服务保证金相挂钩的惩罚性措施承诺。
(三)商务文件组成
1.承担本项目的综合费用总报价,包含所有技术服务、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保检测、单件或单次价格在250元及以下的低值材料费用(不含灭火器、灭火器箱、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消火栓及消火栓内设施)、抢修过程中的单独设备、零部件故障、外送修理费等费用。
2.只允许有一个综合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3.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清单报价(不高于控制价)。(详询徐先生 0797-8686149)
七、付款方式
先服务后付款,一年分两次付款。合同签订后服务6个月、合同期满,维保公司经院方中期考核、期满考核后1个月内分别给付合同价的50%及余款,需开具正式发票。考核满分100分,达到90分,支付应付款全额,每少1分,扣罚1%应付款。材料配件费用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记录单每季度结算一次。
八、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核方式,后勤保障科每月考核维保单位,考核结果作为平时成绩占50%分别计入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满<核各占50%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2.凡是因维保不及时导致医院被消防部门处罚的,按1次扣罚10分;因巡查检查不到位,导致消防隐患未及时发现被领导批评的,按1次扣罚5分。
3.考核结果作为付款、合同续签等依据。
九、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2日(8:30--12:00 ,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永昌院区后勤保障科;
3.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文件复印件(江西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清单控制价领取:徐先生 0797-8686149。
竞价方式:竞争性谈判。
5.现场竞争性谈判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10:00
6.现场竞争性谈判地点:报价公司携带密封报价文件前往赣南医学院第三附院永昌院区会议室
十、无效或作废事项
报价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报价或作废处理:
1.同一报名人提交两个及以上报价的;
2.重要内容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3.未对报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4.串通报价、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报名价格明显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的等。
十一、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由维保单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需变换需书面申请得到医院同意,否则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由维保单位承担一切违约后果。
3.本项目合同期一年。一年期满,经考核达到90分可续签合同;考核达不到70分为不及格,不得参加医院本项目下一轮报名。
4.消防维保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医院本项目下一轮报名:在竞争性谈判后要求撤销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随意变换项目经理;考核不合格等。
6.报名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填写《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消防维保项目现场勘察确认书》,否则不接受报名。现场勘察、项目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后勤保障科徐老师,0797-8686149。
附件:
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消防维保项目现场勘察确认书
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我单位在充分了解贵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后,现已派出
等同志于2021年 月 日- 月 日期间实地现场勘察了贵院京九院区和永昌院区消防设施设备分布等情况,现请对我单位勘察情况予以确认。
此文件报名时与报价文件一起递交。
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确认人:
2021年 月 日
报名单位(盖章)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