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门诊特殊慢性病参保患者基本医疗需求,方便就近门诊就医购药,根据市医保局下发的文件精神,章贡区医保将我院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这将大大满足周边群众看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需求,极大的方便了章贡区参保群众。
可在我院鉴定并医保刷卡报销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有: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帕金森氏综合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脑卒中后遗症、痛风、慢性心功能衰竭、类风性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
申请办理慢性病有关事项
一、申请对象
1、赣州市职工;
2、章贡区职工;
3、章贡区、开发区、蓉江新区城乡居民;
4、各县职工、县居民(已办理异地安置定点在我院,经我院鉴定盖章后送回当地县保局审批);
5、各县职工、县居民(未办理异地安置)必须回到当地定点医院申请办理。
二、申请病种(13种)
1.高血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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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糖尿病 |
3.冠心病 |
4.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
5.帕金森氏综合症 |
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7.慢性支气管哮喘 |
8.慢性支气管炎 |
9.脑卒中后遗症 |
10.痛风 |
11.慢性心功能衰竭 |
12.类风湿关节炎 |
13.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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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程序:
填写《门诊慢性病申请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疾病证明、出院小结、病历、检查、化验(CT、核磁共振、B超、病理报告)等资料,必须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印章。经有审批权限的慢性病经治医生、经管科主任签署意见后,上交医保科初审(住院部收费处医保服务窗口或门诊四楼406室),经医院慢性病审定小组鉴定后,每月25日前报送医保局审批。经批准后,次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
四、待遇标准:
职工医保:不设起付线,慢性病待遇范围内的甲类项目报销80%;乙类、丙类项目先自付10%、20%,余下部份报销80%。报销金额直接在医院刷卡减免。
居民医保:不设起付线,慢性病待遇范围内的甲类项目报销70%;乙类、丙类项目先自付10%、20%,余下部份报销70%;贫困人员报账比例最高可达90%。报销金额直接在医院刷卡减免。
五、特别说明:
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是指门诊特殊慢性病目录范围内具体项目的报销比例,而不是总费用的报销比例。电脑系统会自动核算。
温馨提示:
1、每次就诊携带门诊慢性病专用病历、医保卡(社保卡)。
就诊和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797-8686187
特殊慢性病申办服务指南
一、慢性病政策解读:
1.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鉴定,均须由具有资质的二级(含)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承担;所需提供的诊疗记录、检查报告、出院记录等资料,也须由具有资质的二级(含)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提供。
2.精神病请至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办理;结核病、慢性肝炎、艾滋病请至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办理。
3.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待遇:
(1)Ⅰ类慢性病种??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职工80%、居民为70%。年度最高基金支付限额与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l,统一为10万元;
(2)Ⅱ类慢性病种??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职工80%、比例居民为70%。年度最高基金支付限额为5000元。
4.赣州市中心城区职工和居民均可在我院办理以下13种慢性病;各县参保居民(未办理异地安置)请回当地定点医院申请办理。
二、慢性病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者,至医保科、医保服务窗口、医生处均可填写《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表》(一式两份),(注:身份证号码一定要填写准确)→患者按慢性病标准要求准备材料→已备案慢病权限的经管医生及科主任审核并签字→将表格及相关材料交至医保科→医保科组织慢性病审定小组鉴定后→医保科每月25日前,将初审材料报送至医保局审批→次月初,医保科前往市、区医保局领取审批回执表。
三、 慢性病使用说明:
1.当月申请审核通过,次月1日享受待遇;只能在医院门诊享受刷卡减免,但不能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享受慢性病待遇。
2.门诊就医时,请使用社保卡(或医保卡)在门诊任何收费窗口挂号;
3.门诊医生在电脑工作站为慢性病患者开具医嘱时,需点击慢性病名称,否则费用无法核报。
四、疾病诊断标准及相关申报材料(注:办理者均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病种名称 |
诊断标准 |
申请材料 (复印件) |
1.帕金森氏综合症 (Ⅰ类) |
同时符合以下第1、2条或1、3条者: 1.有服用抗帕金森氏综合症药物史。 2.有震颤、肌强直、运动迟缓、姿势步态异常、讲话慢等症状,诊断两年以上病史,有相应病历记录。 3.有一次住院记录。 |
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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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Ⅰ类) |
1、急性肾功能衰竭达透析标准,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者: (1)急性肺水肿,药物治疗效果不佳。 (2)高钾血症,血钾>6.5mmol/L。 (3)血尿素氮(BUN)>21.4mmol/L或血肌酐(Cr)>442μmol/L。 (4)高分解代谢,每日血肌酐(Cr)升高>176.8μmol/L,血尿素氮(BUN)升高>8.9mmol/L,血钾升高1mmol/L。 (5)二氧化碳结合力(CO2CP)<13mmol/L。 (6)两天无尿。 2、慢性肾功能衰竭达透析标准,有慢性肾脏病病史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者: (1)肌酐清除率<10ml/min。 (2)血肌酐≥450μmol/L。 (3)明显的尿毒症症状。 |
1.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 2.血液透析治疗单; 3.肾功能化验报告; |
3.高血压病(II类) |
同时符合以下第1、3条,或第1条和第2条中的任意一项者: 1、血压水平:高压(收缩压)≥140mmHg 和/或低压(舒张压)≥ 90mmHg; 2、下列器官出现器质性病变;(1)心脏:超声心动图和心电图均提示左心室肥厚;(2)脑:有“脑卒中”史且有头颅CT或头颅磁共振报告结果;(3)肾:尿常规检查显示蛋白(++)和潜血(+),肾功能检查显示血尿素氮(BUN)及血肌酐(Cr)超过正常值;(4)眼底:检查显示眼底动脉普遍或局部变窄,眼底有渗血或出血,伴视神经乳头水肿。 3、三年以上高血压诊疗记录并提供原始资料者。 |
1.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 2.心脏彩超检查报告单; 3.心电图检查报告单; 4.肾功能化验报告单; 5.头颅CT/磁共振检查报告单; 6.眼底检查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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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糖尿病(II类) |
同时符合以下第1、3条,或第1条和第2条中的任意一项者: 1、血糖水平:随机(一天中任意时间)血糖≥11.1mmol/L或者空腹(至少禁食8小时)血糖≥7.0mmol/L,或者葡萄糖耐量实验时2小时血糖≥11.1mmol/L。而且上述指标应在另一日重复监测时能被证实。 2、出现下列并发症:(1)合并大血管并发症:冠心病、脑血管病及周围血管病变;(2)合并神经病变:包括周围神经病变等;(3)合并糖尿病足病变(Ⅰ级以上者);(4)合并糖尿病肾病变(Ⅲ期(微蛋白尿期)以上者); (5)合并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单纯性Ⅲ期以上者);(6)合并糖尿病急性并发症,包括酮症酸中毒,非酮症酸高渗性昏迷,乳酸性酸中毒等。 3、三年以上糖尿病病史并提供原始资料者。 |
1.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 2.空腹及餐后血糖化验报告单; 3.肾功能化验报告单; 4.视网膜检查; 5.肌电图检查; 6.心脑血管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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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梗塞、搭桥术、支架植入术后)(II类) |
符合以下第1条或第2条者: 1、有急性期、亚急性期、陈旧期心肌梗塞心电图表现。 2、有搭桥术、冠脉支架植入术史。 3、在冠脉造影过程中使用药物球囊,未放支架者。 |
1.心电图; 2.支架植入或搭桥手术记录单; 3.出院记录 |
6.慢性心功能衰竭 (II类) |
同时符合以下第1、2条或第2、3条者: 1、以下检查结果提示心脏病变:心电图、动态心电图、心电图负荷运动试验、胸部X线、冠脉造影、心脏超声检查等。 2、近三年来心脏彩超提示心脏舒缩异常,心脏泵出血量减少的阳性报告。 3、一次以上因心功能不全的住院记录。 |
1.心脏彩超检查报告单; 2.心电图; 2.动态心电图; 3.心电图负荷运动试验; 4.胸部X线; 5.冠脉造影手术记录; 6.出院记录 |
7.慢性支气管炎 (II类) |
同时符合以下第1、3、4、5、6条,或第2、3、4、5、6条者: 1、咳嗽、咳痰或伴喘息,每年发病3个月,连续2年或2年以上者。 2、每年发病不足3个月,而有明确的客观检查依据(如X线、呼吸功能测定等)者亦可诊断。 3、查体:肺部可正常或呼吸音粗糙,喘息型可闻及哮鸣音,细菌感染时,可出现湿性?音。 4、胸部X线检查:表现为肺纹理增粗、紊乱,呈网状或条索状、斑点状阴影,以双下肺野明显。 5、肺功能检查:如有小气道阻塞时,MEF50和MEF25明显降低。 6、排除具有咳嗽、咳痰、喘息症状的其他疾病(如肺结核、肺尘埃沉着症、肺脓肿、心脏病、心功能不全、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慢性鼻咽炎、食管反流综合征等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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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 2.胸部X线/CT检查单; 3.肺功能检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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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II类) |
同时符合以下第1、2、3、4、5条者: 1、有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病史。 2、发病缓慢,反复咳嗽、咳痰等。早期在劳动时有气短,随病情进展而加重,并伴之有疲乏、体重减轻、紫绀及劳动力丧失。 3、查体:典型者有桶状胸,胸廓呼吸运动减弱,语音震颤减弱,叩诊呈过度清音,心浊音界缩小或消失,肝浊音界下移,听诊呼吸音减弱。 4、胸部X线检查:肺部透光度增强,周围血管影像减少、变细、膈肌下降、变平,活动度减弱,肋骨走行变平,肋间隙增宽,心影垂直、狭长,或有肺大疱。 5、肺功能检查:残气容积/肺总量(RV/TLC)>35%,第一秒用力呼气量/用力肺活量(FEV1/FVC)<60%,最大通气量(MVV)占预计值百分比<80%。 |
1.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 2.胸部X线或CT检查报告单; 3.肺功能检查单; 4.支气管舒张试验检测结果报告单。 |
9.慢性支气管哮喘) (II类) |
同时符合以下第1、2、3、4条或第4、5条者: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期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能排除因其他疾病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有下列三项中至少一项阳性: (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 (2)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 (3)昼夜PEF变异率≥20%。 |
1.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 2.胸部X线/CT检查单 3.肺功能检查单 4.支气管舒张试验检测结果报告单。 |
10.脑卒中后遗症 (II类) |
同时符合以下第1、2条者: 1、至少一次脑部CT或MRI检查报告单,明确显示有以下一种疾病: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脑血管畸形疾病。 2、发病半年以后肢体肌力Ⅲ级以下(含Ⅲ级),生活不能完全自理。 |
1.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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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痛风(II类) |
符合以下四条中任意一条者: 1、关节液中有特征性尿酸盐结晶。 2、用化学方法或偏振光显微镜证实痛风结节中含尿酸盐结晶。 3、病人为慢性痛风性关节炎期或合并肾脏病变。 4、具备以下12项中6项或6项以上: (1)急性关节炎发作多于1次;(2)炎症反应在1天内达高峰; (3)急性单关节炎发作; (4)患病关节可见皮肤呈暗红色; (5)第一跖趾关节疼痛或肿胀;(6)单侧关节炎发作,累及第一跖趾关节; (7)单侧关节炎发作,累及跗骨关节;(8)有可疑痛风结节; (9)高尿酸血症; (10)X线摄片检查显示不对称关节内肿胀; (11)X线摄片检查显示不伴侵蚀的骨皮质下囊肿; (12)关节炎发作期间关节液微生物培养阴性。 |
1.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 2.关节X射线检查报告单; 3.尿酸化验单 4.关节液微生物培养结果报告 |
12.类风湿性关节炎 (II类) |
同时符合以下第1、2、3条或1、3、4条者; 1、最少一次因对称性的手、脚的小关节疼痛的入院诊疗记录及疾病证明,病程至少6周; 2、实验室检查类风湿因子阳性(滴度>1:20); 3、有皮下结节或X片示肿胀关节形态改变; 4、其他辅助实验室检查阳性:抗核周因子抗体(APF),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CCP抗体),抗角蛋白抗体(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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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 2.相关检验单; |
13.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仅限城乡居民医保) (II类) |
同时符合以下第1条和第2、3、4、5条任意一条者: 1、发生于老年和老年前期,以进行性认知功能障碍和行为损害为特征的中枢神经系统退行性病变。临床上表现:(1)痴呆前阶段,轻度认知功能障碍,表现为记忆力轻度受损,学习和保存新知识的能力下降;(2)痴呆阶段,记忆障碍。近记忆力减退,随病情发展,可出现远记忆力减退,视空间障碍,外出后找不到回家的路,人格障碍,如不爱清洁、不修边幅、暴躁、易怒、自私多疑等。 2、颅脑CT检查可见脑萎缩、脑室扩大或颅脑核磁检查可见双侧颞叶、海马萎缩。 3、脑脊液生物标记异常,发现淀粉样蛋白-42(Aβ42)水平降低,总tau蛋白和磷酸化tau蛋白增高。 4、PET的特殊表现:如双则颞叶糖代谢减低; 5、直系亲属中有己证实的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导致的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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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 2.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 |